“阳了”看病吃药医保咋报销?多地已明确→****** 编者按: 这里是民生调查局,见人所未见,调查民生之变。关注你想关注的、你没关注的,调查你想看的、未看到的。
中新网1月4日电 (中新财经 邵婉云)随着我国疫情防控措施优化调整,官方宣布1月8日起将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阳了”之后看病吃药医保如何报销也成为关注焦点。近期,多地明确了报销政策。
北京:将“复方氨酚烷胺胶囊”等多种药品临时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网站2022年12月17日发布消息,为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加强北京市保障工作力度,保障参保人员治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用药需求,经国家医疗保障局批准,将复方氨酚烷胺胶囊、复方氨酚甲麻口服液、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氨咖黄敏胶囊、氯芬黄敏片、氨溴特罗口服溶液6个药品临时纳入北京市医疗保险、工伤保险药品报销范围。报销比例按照甲类药品执行。通知自2022年12月18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3年3月18日。
此外,北京还明确将奈玛特韦片/利托那韦片、安巴韦单抗/罗米司韦单抗注射液、静注COVID-19人免疫球蛋白、疏风解毒颗粒等疫情防控药品临时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安徽:新冠感染门诊费用报销比例统一为70%
据安徽省医疗保障局网站消息,12月29日,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门诊救治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明确参保人员新冠感染在统筹区域内普通门(急)诊治疗时,发生的符合新冠病毒肺炎诊疗方案及其他规定的医药费用,纳入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不设起付线、报销限额,报销比例统一为70%。
同时,取消定点机构结算级别限制。将统筹区域内已开通基本医保统筹基金结算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临时全部纳入新冠感染门诊统筹结算范围,支持参保人员及时获得门诊救治和保障待遇。
针对新冠感染门诊费用的结算,通知指出,安徽省医保信息中心优化安徽省医保信息平台的结算系统模块,统一启用“新冠门诊(1102)”医疗类别,结算新冠感染的门诊费用。
参保人员因临时外出、探亲等新冠感染异地就诊,或在暂不具备联网结算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或因跨年结转需暂停医保结算系统(停机),或因网络故障等导致不能现场即时结算的,可持相关门诊费用票据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手工报销。
山东:新冠症状网上问诊纳入医保报销 与线下报销政策一致
据山东省医疗保障局网站12月28日消息,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互联网医疗保障服务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新冠相关症状互联网诊察费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与线下报销政策一致。
同时,鼓励医疗机构提供24小时网上咨询服务,为儿童、孕产妇、老年人、透析患者和合并基础疾病的患者提供就医及心理咨询、用药指导服务。
通知要求,医保部门要及时结算支付“互联网+”医疗费用,加强智能审核,促进医保基金合理规范使用。
河南:将14种医疗机构制剂和6种中成药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据河南省医保局网站12月30日消息,经国家医疗保障局批准,河南省医保局联合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用于新冠病毒防治的金蒡清疫颗粒等14种医疗机构制剂和青石颗粒等6种中成药临时纳入河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支付范围,支付期至2023年3月31日。
此前,12月9日,河南省医保局曾发文,将南阳市中医院申报的“九味清瘟饮颗粒”纳入河南省医保基金支付范围,按乙类药品管理,并明确医保基金按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调剂的范围支付。同时,本着保本微利、让利于民的原则,河南省医保局会同南阳市医保局开展议价谈判,确定医保支付限额。经过多轮议价,制剂价格由51.41元/盒降至48元/盒,降幅为6.6%,进一步降低患者药品费用负担。
广东:互联网首诊和抗原检测 医保给予政策支持
2022年12月,广东省医保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支付工作的通知》,参保人在“互联网+”医疗服务定点医疗机构(包括互联网医院、开展互联网诊疗服务的医疗机构)首诊,并开具处方发生的符合规定的诊查费和药品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予以支付。药品配送服务费用不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按照国家医保局部署,广东省将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及相应检测项目,临时性纳入广东省医保医用耗材目录和诊疗项目目录。参保患者在基层医疗机构发生的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费用,医保基金按规定予以支付。另外,参保人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的费用,可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支付。参保人配偶、父母、子女均可使用参保人个人账户在定点医药机构购买抗原检测试剂。
湖北:36种新冠用药临时纳入医保
据湖北省医疗保障局2022年12月29日消息,经国家医疗保障局批准,自2022年12月29日起,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复方福尔可定糖浆等36种新冠病毒用药临时纳入湖北省医疗保险报销范畴,报销比例按照甲类药品执行。
此外,为保障医疗机构解热镇痛、止咳类感冒药等疫情防治用药供应,加强新冠感染治疗药品保供,满足群众所需,自12月16日起,湖北省医保局开通新冠感染相关急需药品应急挂网绿色通道。截至目前,已先后3批开展新冠感染相关急需药品应急挂网,实行先挂网后审核,分批挂网,应挂尽挂,确保全省医疗机构有序采购供应。3批新冠感染相关药品应急挂网清单中共涉及31个药品,均为感冒、发热、咳嗽等治疗药物,包含了市民急需的解热镇痛药布洛芬、小儿清肺颗粒、盐酸氨溴索口服溶液、氢溴酸右美沙芬胶囊、人免疫球蛋白等。同时,对挂网药品小儿清肺颗粒进行了价格调整,由原先的94.8元/盒,降至79元/盒。
云南:41个药品已临时纳入医保
云南省医疗保障局2022年12月30日发布通知,将桑菊银翘散等41个药品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按甲类药品管理,医保支付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
广西:15种新冠用药可刷医保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近期发布《自治区医保局关于将外感风痧颗粒等15个药品临时纳入基本医疗保险 基金支付范围的通知》,通知明确,经国家医疗保障局批准,将外感风痧颗粒等15个药品临时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按医保甲类药品报销。
陕西:234种新冠用药临时纳入医保
据陕西省医保局网站消息,2022年12月21日,陕西省医疗保障局、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三家单位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将确诊和疑似患者使用《陕西省卫生健康委 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陕西省新冠病毒感染中医药预防方案(第三版)和治疗方案(试行第四版)的通知》(陕卫中医发〔2022〕53号)中推荐的107种中成药及省药监局、省卫健委组织专家遴选的对新冠病情针对性强、治疗效果较明显的两类127种药物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医保支付至2023年6月30日,保障确诊和疑似患者用药。(完)
新冠保险纷纷下架,抗原阳性不给赔,怎么办?****** 编者按: 这里是民生调查局,见人所未见,调查民生之变。关注你想关注的、你没关注的,调查你想看的、未看到的。 中新网12月15日电 (中新财经记者 谢艺观)人“阳”了,保险赔付款却很难拿到。最近抗原检测新冠阳性的北京姑娘普普(化名),正在为保险赔付一事发愁。 不只是普普,不少新冠阳性患者也遇到类似经历:原本以为已经买了新冠保险,可以安心等待赔付,如今却发现赔付环节麻烦重重。而新冠康复的人在听到“阳性一次,终身拒保”的传闻后,也开始担心未来还能不能买重疾险、医疗险。 ![]() 抗原检测新冠阳性不给理赔 今年3月份,普普在某平台上购买了由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承保的“新冠肺炎·隔离津贴版”。保障内容显示,新冠病毒确诊津贴2万元,新冠病毒住院津贴6千元,新冠集中隔离津贴2800元等。 13日晚间,普普在家里自测抗原时发现阳性,于是拨打保险电话进行沟通。“理赔员说需要医院开具的核酸证明和写明轻症、重症还是无症状的确诊证明,以及胸透、血常规等各类材料原件,都要进行邮寄。”普普告诉中新财经记者,“但我不清楚现在阳性该怎么去医院开证明,听说好多医院都不给开。” 普普在网上看到有人说“只是阳性不赔付,必须CT显示有肺部感染才能赔付”,这让她愈发担心,“今天(14日)我又给理赔员打电话,但没打通。” 有医生诊断证明也无法进行理赔 在广东生活的小琳(化名)即使拿到了医生的诊断证明,也无法进行理赔。 据小琳讲述,年初购买了国泰出行保,里面包含新冠肺炎确诊津贴。最近新冠阳性后去申请理赔,并上传了核酸、抗原阳性及医生诊断证明等材料,但却遭遇拒赔,理由是“不符合国家卫健委公布的新型确诊标准,现有材料不属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轻/普通/重型)。” “就是必须由医生开具‘确诊新冠肺炎’字样的诊断书才属于确诊。”小琳向记者表示,“但我让医生开具时,医生明确回复我,开的诊断书都是有固定的模式和根据上级要求来写的,不能这么开,这也就形成了闭环。” “之后我跟保险公司沟通时说,医生无法开这种证明,而且国家卫健委最新方案都称阳性为首要标准,但他们说需要结合CT、血液进一步检查符合标准才行,还让我问卫健委能不能开证明。”这让小琳直吐槽,“这么拖下去,等我病好了,他们要的证明材料我可能也无法提供了,他们也就不用赔了。” ![]() 不只是普普、小琳,记者注意到,在消费者服务平台黑猫投诉上,“新冠险”相关的投诉有近两千条。银保监会发布数据显示,二季度涉及新冠疫情隔离相关保险等财产险其他保险纠纷投诉有2434件,占财产保险公司投诉总量的24.22%。 理赔成功者:法院起诉,庭外和解 “最近我发了一个帖子,说自己新冠确诊保险终于赔付了,有几百个人问我是怎么理赔成功的。”星星(化名)向记者感叹,困在赔付申请环节的人真多。 在上海生活的星星今年4月份感染了新冠,随后经历了曲折的理赔过程,“最终是去法院起诉,然后庭外和解。” 在已有成功理赔经验的星星看来,“投保人想要理赔成功,还是需要材料完备,病状符合理赔条件,如果目前不好拿到材料,可以先和保险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再考虑诉讼。” 不过星星也说,“现实中很难协商,很多人没有保险代理,保险公司能赖一个是一个。” “新冠险”纷纷下架 在保险产品“大家族”里,“新冠险”算是新险种。 此前,为满足市场需求,保险公司纷纷上线新冠保险产品,凭借投保便捷和保费低廉的优势,新冠隔离保险在各大平台销量暴增,成为互联网保险市场上的“网红产品”。后来,受疫情变化、监管趋严等一系列因素驱使,新冠隔离保险产品发展进入“冷静期”。 近日,星星发现,“疫情平稳的时候全都是‘新冠险’,现在又开始全网下架。” 中新财经记者14日登录某平台,已搜索不到太平“新冠肺炎·隔离津贴版”、众安“疫情隔离津贴险”、“众安爱无忧防疫保障”等热门“新冠险”。 在支付宝平台,记者搜到“疫安心·防疫保”,但提示称“不保障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另一款“无忧保综合意外险”包含新冠肺炎身故,保额为25万元。 ![]() 至于小琳提到的国泰出行保,记者注意到,目前支付宝平台上的国泰产险新的“公共交通出行保”里只包含特定传染病身故,保额为50万元。 对于近期“新冠险”纷纷下架的现象,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教授王国军向中新财经记者表示,“主要是现在疫情防控措施放宽,‘新冠险’风险激增,保险公司‘避险’所致。” “很多公司推出的‘新冠险’很便宜,理赔条件也很宽松,但在理赔上出现了不少问题。”一位保险从业人士告诉记者,“‘新冠险’下架一方面是因为精算不合理,保险公司赔钱,另一方面是因为监管上清理了一部分。” 新冠阳性后不能再买重疾险? 最近,保险圈有传闻称,新冠阳性后无法再购买医疗健康险。据媒体报道,有保险代理人员表示,“只要核酸阳性一次,客户终身拒保”“如果得了新冠,重疾险直接拒保”,极力推荐要在“阳性”之前,配置好重疾险、医疗险等健康险。真实情况是否是这样? “还是要分情况看,无症状感染者和轻症影响不大,痊愈后符合相关条件就能购买,如果是重症,可能会有影响。”前述保险从业人士表示。 王国军也认为,新冠阳性时风险增大,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可能选择暂时不签单,但“阳转阴”后应该不会拒保。 14日,记者在支付宝平台上分别选了一款重疾险和一款百万医疗险,在投保过程中,并未遇到新冠阳性无法投保方面的限制。 近日,北京银保监局亦发布《关于加强金融支持复工复产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保险公司加快设计开发价格普惠、适宜人群广泛的新冠病毒传染病相关责任险种,保障新冠病毒导致的重症、危重症和死亡风险。 北京联合大学管理学院金融系教师杨泽云向媒体表示,未来国家政策导向会要求保险覆盖更多人群。因此,即使新冠阳性患者有些严重影响身体健康的状况,随着保险的发展,也会有越来越多的保险产品可以满足其投保需求。(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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