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发布民法典典型案例 对“和稀泥”做法坚决说不******
光明网北京1月12日电 (记者 孙满桃)在民法典施行两周年之际,最高人民法院今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第二批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
据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民法典贯彻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杨万明介绍,本批案例共16件,旨在更好地指引人民法院统一正确实施民法典,始终强调明辨是非、惩恶扬善、定分止争,对“和稀泥”的做法坚决说不。同时,发布本批案例也是为了更好地发挥司法案例的价值引领和行为导向作用,通过“小案件”讲述“大道理”,以有力量、有是非、有温度的裁判指引人民群众学习民法典、信赖民法典、运用民法典。
记者注意到,本批案例涵盖了人身权、财产权中的不同权利类型,涉及婚姻家庭生活、经济交往的不同领域,既体现了民法典对权利保护的全面性,更是人民法院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依法保障人民权益的生动实践。
例如,在马某臣、段某娥诉于某艳探望权纠纷案中,人民法院依法支持了原告探望孙女的请求,这对于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具有积极意义。
另外,本批案例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司法回应,突出了对自然人隐私权的保护,都是这一思路的具体体现。
例如,人民法院通过孙某燕与某通信公司某市分公司等隐私权、个人信息保护纠纷案的判决,明确电信服务企业未经用户同意多次进行电话推销的行为侵扰了私人生活安宁,侵犯了用户的隐私权,对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电话推销问题亮明了司法态度,构筑了隐私权保护的“防火墙”。
漳州台联会长:活化涉台文物 唤醒迁台共同记忆******
中新社漳州1月2日电 (记者 张金川)“在当前两岸关系背景下,我们不能让涉台历史静默、黯然,应该讲好漳台故事。”福建漳州市台湾同胞联谊会会长方丽云2日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表示,应让涉台资源充分活化,唤醒台湾同胞特别是台湾青少年的根脉意识、祖地意识。
当天上午,漳州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开幕,方丽云在大会书面发言中指出,漳州与台湾隔海相望,独特的地理位置决定了漳州与台湾无法割断的联系。“漳台的渊源关系渐渐以族谱、家书等文献和文物古迹的方式沉淀下来,是维系两岸同胞感情的重要纽带。”
方丽云称,当前,族谱、书信、老照片等“迁台记忆”的征集工作已在福建全省展开,漳州市涉台文物保护工作健康有序发展,取得较好成效。官方数据显示,该市现有涉台文物306处,重点涉台文物88处,为福建省之最。
但目前漳州市涉台文物研究水平较低,对涉台文物丰富的历史文化内涵的深入发掘、展示和传播不足;同时,反映海峡两岸历史渊源的文献资料和生产生活实物资料消逝速度加快,抢救和征集工作十分紧迫。对此,方丽云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做好涉台文物保护利用的宣传、研究和规划编制。设立并启动“涉台文物保护工程”,重点保护一批祖籍在漳州的台湾同胞的祖祠、祖居和历史文化村镇。同时,有计划地深入挖掘和保护反映两岸渊源的文化、习俗、传统工艺、传统产业等非物质文化遗产。
二是以历史文化名城效应开辟涉台文物交流窗口,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过程中带动涉台文物古迹的开发利用。
三是有重点地利用历史文化资源举办专题性展览。进一步整合漳州市目前众多能反映两岸关系,尤其是漳台关系的专题博物馆等资源,积极探索更具时代性、趣味性、参与性的展示方式。
四是积极开展海峡两岸文化交流活动。充分利用文物史迹和历史名人优势,组织学术研究机构加强两岸交流互访,将学术研究与现实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促进漳台文化研究的深入和学术的繁荣。(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